◇莊芹芹(數量經濟與技術經濟研究所)
碳達峰碳中和是經濟社會環境領域的深刻變革,其實現關鍵是用綠色低碳技術替代高污染高耗能技術,構建綠色低碳技術創新體系,以技術創新和產業重構協同推動減碳、治污、增綠、增長。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推動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,要堅定不移推進,但不可能畢其功于一役,必須狠抓綠色低碳技術攻關。不同于歐美發達國家,我國需要在保持經濟較快增長、做大做強制造業的同時,協同推進碳減排、環境污染治理和生態保護。
“十四五”時期,要以市場導向的綠色低碳技術創新體系為關鍵支撐,推動產業雙碳發展和實體經濟綠色轉型同步。市場導向是推動綠色低碳技術創新的外部性內部化的關鍵,強調生態效益、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三者統一。當前,我國技術創新朝著綠色化低碳化方向不斷發展,綠色技術創新規模快速增長,并逐漸向全球擴散。我國市場在全球綠色技術創新中的相對重要性不斷加強,環境管理領域綠色技術創新活躍,數字經濟與綠色技術融合創新趨勢明顯。但整體上看,我國綠色低碳技術發展仍然面臨諸多制約因素,對產業轉型和“雙碳”目標實現的支撐力度明顯不足。具體來說,一是綠色低碳技術創新體系頂層制度設計不完善,缺乏方向引導與標準引領。二是市場導向機制不健全,企業綠色低碳技術基礎薄弱,技術供給處于低水平且不平衡狀態。三是綠色低碳技術創新成果轉化率不高,創新模式與組織體系有待完善。四是政府采購制度不健全,綠色低碳技術市場需求不足。五是綠色知識產權保護制度不完善,法治保障有待加強。
針對當前我國綠色低碳技術創新體系的制約因素,要發揮市場主導與政府引導積極作用,調動政府、制造企業、科研院所、社團組織等不同主體的積極性,構建技術研發、應用推廣、產業發展貫通融合的綠色低碳技術創新體系,推動技術、資金、人才等綠色創新要素充分流動,實現綠色低碳技術創新鏈、綠色產業鏈、綠色資金鏈“無縫鏈接”。
第一,強化頂層制度設計,加強綠色低碳技術創新方向引導與標準引領。一是強化頂層制度設計,推動各個領域、環節、部門統籌協調。協調好中央與地方、各個部門以及多個主體之間的權責關系,中央政府積極推動基本制度設計和發展戰略制定,地方政府因地制宜推動區域綠色發展戰略落實。通過完善頂層制度設計,明確各方職責,推動多主體分工協同,企業發揮綠色低碳技術創新的主體作用,高校及科研院所強化綠色低碳技術研發能力,金融機構創新綠色金融服務,各類中介服務機構提供綠色創新創業孵化、檢驗檢測以及知識產權等服務。二是積極引導綠色低碳技術創新方向,根據地區產業結構、科技創新水平和環境發展情況,建立綠色低碳技術創新分類考核機制。對以服務業為主導、科技創新水平較高的地區,強化綠色低碳技術研發創新考核;對以重工業為主導、科技創新能力相對滯后、環保壓力較大的地區,強化綠色低碳技術推廣應用考核。三是加強標準引領,建立綠色低碳技術標準體系。在污染防治、城市綠色發展、資源節約利用等重點領域修訂綠色低碳技術標準,在產品能效、能耗限額、碳排放、污染物排放等方面完善強制性標準。
第二,完善市場導向機制,建立面向市場需求的綠色低碳技術供給體系。首先,加強綠色低碳技術原始創新攻關,更好發揮政府作用。把握新一輪綠色低碳技術創新趨勢特征,對標國際領先技術,繼續在環境管理、節能環保等領域加大研發,推動綠色低碳技術創新引領,形成新的競爭優勢。其次,強化企業綠色低碳技術創新主體地位,培育一批綠色低碳技術創新龍頭企業。發揮龍頭骨干引領帶動作用,引導大中小企業、“產學研金介”多主體共同參與,形成大氣污染防治、水污染防治、固體廢棄物處置、節能降耗等領域綠色低碳技術創新聯合體。再次,推動綠色低碳技術供給與需求有效對接。對高校、科研院所的原始技術創新活動,要在立項、研發與試驗過程中強化面向綠色發展實際需要與市場需求。建立嚴格監管與有效激勵相結合的長效機制,鼓勵企業加大綠色低碳技術設備和人員投入以及產品、服務推廣,提高企業綠色低碳技術創新收益。
第三,推動綠色低碳技術創新成果轉化,完善創新模式與組織體系。一是完善綠色低碳技術創新組織模式,形成“產學研金介”深度融合、高效協同的綠色低碳技術創新生態。圍繞一批新興綠色產業的基礎技術、前沿技術和關鍵共性技術,創新合作模式,實現各類主體、多種要素的有機融合。借鑒相關國家創新共同體模式,探索由高新技術園區、大學科技園區、國家重點實驗室、高校、科研院所和企業組成協同創新體,加大對中小微企業與研究機構協同的直接資助與補助力度。構建綠色低碳技術創新聯盟,加強政府對關鍵領域技術創新聯盟的引導。二是加大綠色低碳技術創新服務力度,提高創新成果產業轉化率。建立國家級綠色低碳技術交易市場,規范交易專項制度與秩序。培育綠色低碳技術交易中介機構,培育一批懂技術、懂綠色發展、懂法律的高水平“經紀人”,發揮中介服務機構的溝通協調、紐帶橋梁、引導融通作用。建立綠色低碳技術創新綜合示范區、綠色低碳技術工程研究中心等,建立綠色低碳技術“雙創”空間,引導人才、項目、資金等資源集聚,推動創新成果充分轉化應用。三是加大綠色金融供給,建設綠色低碳技術創新融資綜合服務平臺。發揮財政資金引導作用,建立多渠道的資金投入體系。開發多種綠色金融產品和工具,發展綠色創業投資和股票基金、綠色保險、綠色產業基金等綠色金融工具,鼓勵社會資本參與綠色低碳技術研發與產業化。
第四,激發綠色低碳技術市場需求,完善政府采購制度,強化全社會綠色消費牽引。完善政府綠色采購制度,發揮政府在綠色消費中的引領示范作用。設立綠色采購專項制度,明確綠色采購標準與具體采購清單,加速培育綠色低碳技術競爭優勢。同時,加強市場監管,靈活運用稅收優惠、補貼等政策引導綠色消費,完善公眾綠色消費導向體系。此外,還應提高公眾和社會組織的參與程度,營造綠色低碳技術創新的良好社會氛圍。基于全國節能宣傳周、六五環境日、全國低碳日等,加強對綠色消費概念和綠色產品的宣傳。結合大氣污染治理、垃圾分類等綠色發展重點領域,發起綠色出行比賽、綠色包裝創意大賽、垃圾分類方案大賽等綠色低碳技術創新專項賽事。
第五,強化法律法規約束力,加強綠色知識產權保護。推進綠色低碳技術創新立法,做好配套法律法規制定,強化執法力度。完善綠色專利制度,強化綠色低碳技術研發、示范、推廣、應用、產業化各環節知識產權保護。借鑒國際經驗,立足我國實際,盡快明確“綠色專利”內涵,劃分專利技術領域,制定綠色低碳技術專利分類清單。建立綠色專利數據庫與專利檢索系統,推動綠色低碳技術信息開放共享。打造知識產權審查、確權、維權一體化的綜合服務體系,探索開通綠色低碳技術知識產權服務“快速通道”,縮短創新周期,激發創新活力。加強多部門聯動,提高綠色知識產權審查質量和效率,形成知識產權保護聯系機制、公益服務機制、工作聯動機制。